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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流程(什么是土地征收)

发布时间:2022-10-18

什么是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就是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享受征收、补偿和社会保障各项待遇,也是维护城乡稳定、促进平衡发展重要举措。它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土地征收,即征收耕地、蔬菜基本农田。

土地征收流程

1、发布征询公告。

征询公告后,被征地的村民应该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不动产权属材料和现状证明等相关资料,对于公告中涉及的土地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审阅申请人有没有异议并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签字盖章。

 

3、审阅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向被征地的村委会递交书面意见或者由村委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5、经村委会同意后,由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6、建房户领取《拆迁安置补偿申请表》。

 

7、市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材料之后,按照规定填写好《农村个人建房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核表》。

 

8、市国土资源局派人员根据建房用地范围和土地类型进行实地勘察。

 

9、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对建房所占土地进行实际测量。

 

10、建房户开始办理房屋的相关登记手续。

 

11、完成建设以后,政府将给予相关部门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征收农用地如何确认安置费用?

1、土地征收,需要征收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征收评估价的80%的增减挂钩费。征收农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一口算一亩、六尺算十年原则,综合考虑当前的安置补助标准、征地后的安置条件、土地征收后与农业生产的配套费用、土地承包经营税的计算以及税款支出等因素来决定的。

 

2、征收耕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一口算一亩、五尺算十年原则,综合考虑当前的征收耕地与非耕地的比例等。

 

3、征收林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制订征收草案。

 

4、征收城镇居住宅、农民固化建房、空闲地、荒山、废弃地等土地时,需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的,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指定专题研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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